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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信访人提交信访事项,应当注明姓名、地址、电子信箱、联系电话及请求事项、事实和理由。
2. 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,应当遵守法律法规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,不得损害国家、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。
3. 一般信访事项应当在60日内回复。情况复杂的,可再延长30日回复。
4. 信访人通过网上信访系统提交的信访事项除揭发控告、检举等要保密的内容外,其他信访结果查询请通过网上信访系统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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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编号
写信时间
信件标题
第三方评价
101502947632
2015-01-29 16:21:56
要求从堎下村拆分开来单独成立山湾村
无法评价
2015011400097
2015-01-28 00:00:00
土地使用年限
无法评价
101501582664
2015-01-15 11:01:26
卢云萍等11人温埠村村民反映半山豪园老板挖山岭上的大樟树等林木的问题
无法评价
101501542110
2015-01-15 10:28:47
洋田村8个信访人反映其村委在2006年林改时擅自将公山分配给易竹祥、易年祥的问题
无法评价
2015011400042
2015-01-13 00:00:00
经常停水
无法评价
2015011400024
2015-01-08 00:00:00
自来水有很重的消毒水味道
无法评价
2015011400022
2015-01-08 00:00:00
购买的一年多的廉租房何时交房
无法评价
2015011400004
2015-01-03 00:00:00
学校布局
无法评价
101435955422
2014-12-22 15:04:03
焚烧垃圾影响环境
无法评价
2014011400075
2014-12-15 00:00:00
市体育场
无法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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